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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东方港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员工罗萤申请福田区 2021年度产业人才租赁住房租赁相关信息的公示

  2021-04-30

深圳东方港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员工罗萤申请福田区

2021年度产业人才租赁住房租赁相关信息的公示


根据《福田区2021年度产业人才租赁住房配租方案》的规定,本公司受理了员工罗萤的住房租赁申请。经审核,该名员工符合人才租赁住房申请资格。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,具体内容如下:


一、公示时间和方式

从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4日,在深圳东方港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。

二、公示内容

福田区2021年度产业人才租赁住房申请人名单及相关信息,见附件。

三、重要提示

根据《福田区2021年度产业人才租赁住房配租方室》规定,申请人应符合:

1、与承租单位已签订有效全职劳动台同或服务协议;

2、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或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,或列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发布的紧缺专业人才目录;

3、实际承租人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(含住房建设用地,下同);

4、实际承租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领取任何形式的租房货币补贴,且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,包括廉租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或其他单位所提供具有租金优惠性质的住房;

5、市、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6、取得市、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认定,或是企业认可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的特殊人才,可不受前款第1、2项规定限制。

四、公示合格后,将根据《福田区2021年度产业人才租赁住房配租方案》规定,提交办理租赁台同。

五、承租期间,承租单位或实际承租人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情况发生变更的,承租单位应及时上报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区住建局,经审被仍然符台申请条件的,则变更信息后继续承租,否则解除租赁合同并退回住房。


附件:福田区2021年度产业人才租赁住房配租申请人名单及相关信息


深圳东方港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

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